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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重聖輕凡 整理:陳永仁
師尊慈訓:
一、重聖輕凡者,重理輕情之義,理為天理,融於人間,是公義之流行,乃儒家不偏不倚之中庸大道,今言之謂重聖,輕情是捨凡情之私欲,是儒家之克己復禮,今言之謂輕凡,釋家之應如是住,應如是降伏其心,亦同此義,故重聖輕凡是修圓本性之基本要件。
二、聖事或凡事可說是一心之分,不論處境在何,一心是理即重聖輕凡,一心為利即重凡輕聖。
三、聖凡並行之時,修道須在人與人之間行於道,士農工商之間行於道,社會國家之間行於道,家庭父子兄弟、伯叔之間行於道,夫婦之間戚友之間行於道,此之謂重聖輕凡。
四、形雖聖,而心不正,重於功果,不棄妄想之欲,雖形重於聖,即非聖也,所形所作,雖非辦道,而實是益群利眾之事,一心是理,所形是德,雖見平庸,而實是天理之流行,此非重聖而何?
五、若有聖事待爾作,勿因凡事繞身旁,聖事大我故宜重,凡事宜輕乃小我,應破一切牽纏障,永作道中大棟樑,此亦重聖輕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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