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燒功德林.jpg

(十)手續必清 整理陳永仁

師尊慈訓

一、修道之士須先清廉自己的人格,方能邁進修道旅程。

二、何謂手續必清,乃指一個人對於所經辦的公事,或是他人之事,或對自己所承擔要做之事,辦得清清白白,謂之手續必清。

三、修道子必是超世人之修為,所行所作,應從天性所出,如此者定能清清白白,清正公道。如不從天心所發,心存貪妄曖昧,所為者,即是悖道逆理,是手續不清,造下來的惡果。

四、修道者,處事應至公無私,切莫貪取不義之財,該得者得,不該者莫染。如手續不清,皆是修道浩然正氣不足,故動之於心,而不能為道,故孟子曰:「富貴不能淫,貧賤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此之謂大丈夫」。修道不能為大丈夫,枉生三期。

    孟子曰:「可以取,可以無取,取傷廉;可以與,可以無與,與傷惠;可以死,可以無死,死傷勇」。

五、佛規諭錄曰:「於道手續必明詳,道親若交功德費,一分一文記明章,來清去白手續明,步步而升規律長」、「佛家視此一文銀,比之須彌山之王,妄用公款罪極大,濫用公金天牢藏,故而失慎亦勿可,日夜思察放明光」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天道普傳
    全站熱搜

    仕仁cyj194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